我国已有15家单位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现场评审
自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424号令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颁布实施以来,我国已有15家单位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通过了国家认可现场评审,这15家单位分别是:武汉大学医学院、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、中国CDC病毒病预防控制所、福建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、福建省CDC、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、中国CDC传染病预防控制所、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江苏省CDC、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、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、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、扬州大学兽医学院。
(2007年4月25日)